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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名画家曹建华为参展创作班学员讲授画“理”
时间:2014-06-12 浏览次数:3247次
6月10日上午,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画院专职画家、国家一级美术师、中宣部文艺界优秀专家、中国山水画创作院院委曹建华来到北京凤凰岭美术馆,为中国画参展作品创作高研班学员讲授中国画理,并对学员作品进行点评。 曹先生说,画画要有“理”,关于“理”的概念,从先秦至今,其意义屡有变迁,因学问对象不同,“理”的概念亦随之而异。从画画的角度来讲,画理是指绘画艺术的一般规律和原理,是“究天人之际”在艺术上的表现,其至少是三个方面的结合体:1.自然之理:指自然界中万事万物本身存在的规律和依据,如常说的物理、物态、事理。苏东坡所言“无常形而有常理”,说的“常理”同样是指客观存在的不变之理。2.结构之理:指物质组织的结构、条纹、肌理等,对山石而言,“皴由石生”,写生就是表现事物的结构之理,而且是“以目会心为理”。前人根据事物外部呈现的结构为依据,创造了许多含有文化内涵的皴法,创作动机完全是感悟自然景物生命情境所得,旨在要求骨法用笔,如:卷云皴、斧劈皴、解索皴、披麻皴等表现方法,已成为山水画画法语言的法式。3.心性之理:指事物背后或形而上的存在,外师造化,中得心源,艺术是主观化了的科学,是由感性到理性,虽然抽象,却是与人之心理有很大关联的客观存在。理性就是把握了事物内在联系的认识阶段,也指判断和推理的能力。谢赫说“穷理尽性,事绝言象”,荆浩说的“度物象而取其真”,都是指透彻地研究所要表现的对象和本质规律之后进行创作,旨在写意非写实,最后总结出理论及程式法则。 人参天地,“以心”观物,方得其理,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与把握,把物理、画理引向了心性、天道等深层问题的认识,其艺术追求也随之转向高远玄妙,抽象而精致,这是画家自我精神的一种超越表现,也体现了人类的创造精神,这才是真正的艺术精神。
授课完毕,曹建华先生又对学员们的作品逐一点评。曹先生在点评的过程中讲到,写生的时候,观察物象要仔细,同时要把握物象的规律,把握物象的普遍性,在绘画中展示普遍性的同时注重特殊性,要善于利用笔墨语言。四季变化,周而复始,天地万物,生生不息,这些既是画作的内容,同时也是画作体现的哲学,画家应该在创作过程中提炼概括,常言道“腹有诗书气自华”,画家更要注重增强个人文化素养,丰富自己的底蕴,从而提升画作深度广度。 (理论研究部/谢宇)
曹先生授课
学员们全神贯注
点评画作
学员们虚心求教
为学员讲授画“理”
鉴赏画作
韩馆长做最后点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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